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交以下资料,接下来和好房网小编一同深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材料
《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夫妻双方还需出具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书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连续缴交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证明材料。
住房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单位租赁证明。住房证明由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所在单位已撤销的,由继承其权利业务的单位,无继承单位的,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出具。
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各类补贴及其他收入);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对其自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居委会应配合调查核实。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不包括集体户口);
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2、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经适房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区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
3、退役伤残军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